2016年东坡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东坡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环境保护系列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采取有力举措,强力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环境质量现状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2016年,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6参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5%、5.9%、21.4%、1.8%、7.1%、7.8%,重污染天气数减少了9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67.5%,较去年同期提升4.5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质状况。岷江干流东坡区段出境断面水质优于入境断面水质,出境断面水质明显好转,由2015年的Ⅴ类变为Ⅳ类,主要污染指标总磷浓度下降17.4%, 其余主要指标达到Ⅲ类标准;醴泉河、思蒙河、毛河水质为劣Ⅴ类,总磷浓度同比分别下降62.1%、28.1%、30.9%,但离地表水Ⅲ类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2.饮用水质状况。2016年已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地5个(修文集中供水站、崇仁集中供水站、复盛集中供水站、思蒙集中供水站、黄连埂水库),其中1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存在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主要指标超标;4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中有2个存在铁、锰和氨氮超标,其余指标均达到要求。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2016年城区各功能区昼间噪声、夜间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
(一)在工作力量上“不断加码”,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
根据环保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细化环保委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后的区环保委由区委书记、区长任主任,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5名区委常委及4名副区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统筹推动全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的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
区政府常务会两次会前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抓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东坡生态文明建设。对全区大气、水污染防治等重点环保工作专题研究,印发了《东坡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2016年度实施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眉山市东坡区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同时严格考核问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设置考核分值5-10分。制定出台了《东坡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办法》,对区级各部门和园区主要负责人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开展专项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开展约谈,情节严重的实施追责、问责,在全区形成了威慑力。
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一年来,我们主动向区人大通报全区的环保工作动态,及时报告重大环保工作任务,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2016年共办理涉及环保的人大代表建议5件,满意率均为100%。
(二)在突出问题整改上“不遗余力”,全面打响“三大战役”
1.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战役。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0台,督促辖区内10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了脱硫脱硝除尘治理;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进店经营,督促125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指导5家包装印刷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完成了辖区内34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工程建设以及味聚特、李记、中明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采用“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实现了“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三大目标,全面完成了2016年小春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禁烧期间全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重点区域实现了烟花爆竹禁放。两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重点企业减排、停止土石方作业、规范砂石料场作业等各类强制应急措施,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2016年市上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削减目标均为1.2%,实际削减2%,分别削减112.72吨、80吨,超额完成任务。
2.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战役。完成了泡菜园区、经开区新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使用;对49家涉磷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提高治污能力,减少总磷排放;启动泡菜行业高浓度盐渍废水专项治理,督促5家造纸企业完成废水达标验收;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排查并取缔19家“十小”企业;推进适度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全区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发布了禁养区、限养区通告,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启动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推动了屠宰企业合并整合;深入推进醴泉河、思蒙河等流域治理,对涉水建设项目一律限批,对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严格执法监管;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污染防治项目,全面完成了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和2个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定期对已划定的5个饮用水源保护地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对即将划定的9个饮用水源保护地(李子埂水库、杨水碾水库、核桃堰水库、黄家林水库、牯牛坡水库、李善桥水库、陈沟水库、工农水库、两河口水库)进行采样监测,根据水质监测情况拟定了综合整治方案。2016年市上下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削减目标分别为1.94%、2%,全年完成6个减排项目,实际削减比例分别达20.24%、3.06%,削减量分别为5193.06吨、氨氮63.42吨,超额完成任务。
3.全面打响土壤污染防治战役。开展全区土壤污染风险源摸底排查工作,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中明环保等危废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完成中明、威龙、大熊等23家产废企业危险废物的申报、管理计划及备案,申报率达95%;完成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考核,抽查考核达标率100%;强化对全区3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放射源单位进行专项检查行动。
(三)在财政投入上“不吝成本”,强力提升生态品质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污水治理提升”四大工程,持续推进“千湖之城”“百园之市”“绿海明珠”建设,投入2亿元加快“南湖”湿地公园、“西湖”蓝妖庙水库和白马湖水库建设,启动“东湖”穆家沟水库建设,完善集镇生态园林,实施街头绿地、道路绿带、居家绿化,全区森林覆盖率达40.2%、城乡绿化覆盖率达50%。每年安排1000万元环保专项基金用于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省级生态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创建的7个基本条件、35项指标,现已基本达标。在省环科院专家指导下,已完成相关资料准备,2016年10月向市生态创建办上报了申请技术核查的请示,省厅将于2017年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技术核查。
(四)在监管执法上“不留情面”,重拳出击违法行为
切实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各类环保投诉,对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年共处理环保投诉49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行政处罚立案79起、查处73起,处罚金额100余万元,查封扣押7起,依法取缔无证照违法生产排污企业(黑工厂)14个,切实解决了一些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区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五)在项目审批上“不开口子”,坚决守住环保质量关
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所有重大项目首先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对不符合环保政策和选址规定的项目,国土、工商、税务、供电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发改和经信部门不予立项和备案。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严格的准入限制,新引进项目的能耗、水耗以及污染物排放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新建项目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后,方可准入。加大改扩建项目技改力度,实现增产减污。
(六)在环保宣传上创新举措,提升环保工作的影响力
多形式、开创性地开展对外宣传,与四川法制网、四川在线等10余家媒体建立了互动平台,拓宽了宣传渠道,全方位宣传全区环保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举措和新成效。一年来市级以上媒体采用文章572篇,同时在《中国环境报》上发表了《坚持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乡镇政府要履行好环保责任》等文章,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通过近年来的治理,水环境质量虽然总体向好,部分指标有所下降,但仍未达到相关水体功能标准,区内醴泉河、思蒙河流域水质长期处于劣V类,水环境质量还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大气污染物来源广,包括工业废气、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排放,燃煤矿物质和生物质燃料燃烧排放的烟尘等,加之东坡区地处盆地腹地成都平原,静风频率高,湿度大,会加速污染物的聚集,极不容易扩散,且相邻城市间大气相互污染,空气质量形势十分严峻。
(三)土壤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一是土壤污染治理联动机制尚未形成,防治工作处于调查摸底阶段,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尚不完善。二是部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固废、土壤监测能力不足,比如:污水处理厂污泥仅拉入垃圾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处置;部分企业因缺乏环保意识和技术能力,对固废和危废管理还不规范。三是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全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导致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还采用就地简易焚烧的方式处置。
(四)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尚需加强。2016年,对已划定的5个和即将划定的9个饮用水源保护地全部取样分析,其中10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个别指标超标,4个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铁、锰和氨氮超标。
(五)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据初步统计,我区适度规模(年出栏100头以上)生猪出栏量为80.8万头,每年产生化学需氧量2.9万吨,氨氮1454吨,绝大多数养殖粪便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放,虽然2016年发布了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通告,但此项工作推进较慢,阻力较大,畜禽养殖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六)乡镇污水处理站未能全覆盖、部分运行不正常。全区23个乡镇,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有11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未全面覆盖,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偏低。
四、2017年工作打算
按照区委区政府“用三年时间彻底扭转东坡区环境污染问题,实现2019年环境质量大变样”安排部署,打响2017年环境保护大会战,实施全域污染治理,有效解决全区大气、水、土壤、噪音等污染问题。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协调、统筹作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点长制”治气,“河长制”治水,“田长制”治土机制,把污染防治责任落到实处。同时,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参与。
(二)严把项目审批关。一是严把环境准入关,切实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二是严格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新建项目进园区,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退城入园”,“退二进三”,集中治理。三是继续深化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查整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对新引进项目提前介入,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及时审批建设项目。
(三)继续深化水污染防治。一是继续推进涉磷企业治理,2017年开始试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总磷排放限值。二是加大畜禽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依法取缔禁养区内适度规模及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加强限养区、宜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确保养殖场粪污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三是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整治。对醴泉河、思蒙河等重点小流域开展综合整治,实施流域总量控制,推进流域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流域断面考核机制,推行河长制。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全域安全饮水,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界牌、界桩的建设力度,严格饮用水源地监管,消除影响水质的各种污染源,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强化监测预警,完善水质保护应急预案,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四)继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一是重点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分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开展废气治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二是加大工业废气的治理,2017年拟对全区50余家涉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开展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同时稳步推进2017年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作。三是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加大道路扬尘、交通扬尘等的防控力度,减少扬尘污染。四是大力实施清洁燃料的改造,依法取缔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5家商户。五是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2017年扩大禁燃范围,对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实施烟花爆竹的禁燃,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的无序燃放。六是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创新举措,积极探索,确保全面完成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逐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
(五)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核与辐射的监督与管理,对全区3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拟定全区土壤污染风险源排查,制定分步、分类治理方案。三是加强对中明等危废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中明、威龙、大熊等23家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及备案,力争申报率达95%。
(六)继续强化环境监察执法。一是对全区企业加大巡查力度,把双随机工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二是狠抓环保投诉调处,确保全区不发生一起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访事件。同时加强环保舆情的收集、管理、分析和处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提升基层执法“战斗力”,强化对全区乡镇安环食所的业务培训,指导他们加强对辖区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早发现早制止,把非法生产排污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重拳打击违法排污,采取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司法移送等综合手段,对全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七)持续抓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围绕全区中心,突出宣传重点,通过宣传稿件、媒体等形式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东坡环保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继续抓好社会宣传,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科普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东坡区民众的环保意识;三是继续抓好环境教育,以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对全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
(七)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从2017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环保基金用于污染治理支出。进一步细化落实“以奖促防”“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举措,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治理。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主体进入环境污染防治市场,积极采取PPP、第三方治理等多种模式参与污染防治,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贴机制。2017年起采取PPP模式投资5亿元用于醴泉河流域整治项目,投资10亿元健全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现全覆盖,争取国债资金用于思蒙河流域整治。
(八)严格考核奖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实施预警、约谈,对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结合我区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情况,制定绿色发展考核体系,促进经济与环保的协调发展,同时加大考核力度,设置目标考核20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